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1、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系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系财务支出管理等情况;
7、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8、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9、系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0、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政务工作。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
三、党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系成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事宜。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分别是党务、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
3、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系工作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