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心理学学科专业优势,深化院校与司法机构合作,积极探索社会心理服务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实习实践与就业平台,1月27日,心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洪先、院长王艳郁及党总支副书记许婷婷带领部分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以及学工办主任,赴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考察交流活动。
座谈会上,李洪先首先介绍了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概况。他指出,此次赴奎文区检察院交流,是学院推动“心理学+司法”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实现资源共享的有益探索。他希望通过党建共建、形式,加强与检察院在思想政治与专业实践方面的联动,实现党建引领下的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
王艳郁围绕学院师资力量、社会服务成果及既往合作案例作了详细介绍。她表示,学院长期致力于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构建与推广,在司法心理辅助、心理评估与疏导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她期待与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在心理培训、个案支持、课题研究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推进司法心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党总支副书记许婷婷重点对学院毕业生情况进行了推介。她表示,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毕业生具备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实务操作能力。她希望以此次交流为契机,与奎文区检察院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搭建常态化就业对接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司法实践、参与心理服务项目的锻炼机会,同时也为检察院输送具备专业背景的心理学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
奎文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心理学院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干警心理关怀等方面的实践与需求。心理学院与奎文区检察院及共同参加本次考察交流活动的潍坊卫恩医院就党建共建机制、心理服务合作内容、实习基地建设、人才联合培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参会各单位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沟通与合作,共同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院校—司法—医疗”三方联动的工作模式,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此次考察交流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学院社会服务的领域与形式,强化了院校与司法机构的协同联动。心理学院将继续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机制,通过搭建多层次合作平台,推动心理学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助力司法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并为毕业生拓展更高质量、更多元的就业发展渠道。

